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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林语堂的“幽默”观

发布时间:2022-08-24 08:36:19

摘    要:将林语堂对于“幽默”的否定与他对于“幽默”的肯定相对比将会发现,林语堂之所以在中国倡导“幽默”,并不单单只是为了自我保护,抑或是强调“嬉笑”所可能具有的独特功能,而与他意欲改变“中国式幽默”的现实目的直接相关。他希望通过写实主义“幽默文学”的倡导,培育中国人识别“幽默行为”的能力,以实现纠偏的目的。但与通常所谓的“改造国民性”的启蒙路径不同,其“幽默”首先针对的是启蒙者自身。由于他过于看重知识阶级的改造而忽视了民众所可能持有的玩笑态度,因而其“幽默”始终面临沦为另一种娱乐人心的把戏的困境。


关键词:林语堂;幽默;嬉笑;写实;启蒙;


A Reevaluation on Lin Yutang's View of Humor

Fan Ling


长期以来,被人们称作“幽默大师”的林语堂对于“幽默”的青睐和肯定似乎始终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几乎所有研究者在探讨林语堂在中国所倡导的“幽默”时,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他曾对“幽默”表达过非常明确的否定态度。若我们将林语堂对于“幽默”的否定与他对于“幽默”的肯定相对照,将会发现关于林语堂何以在中国倡导“幽默”的问题其实仍存在一些尚未被触及的盲点。而这些盲点的揭示将在帮助我们重新厘清林语堂之“幽默”的内在逻辑的同时,更恰当和清晰地把握他可能面临的困境。


一、林语堂对于“幽默”的否定

尽管关于林语堂的“幽默”,学界已有诸多讨论,但《吾国与吾民》却极少被研究者纳入研究范畴加以审视。正是在这本书中,林语堂最为清晰地表达了他对于“幽默”的否定态度:


我们真的将生活视作舞台,并且最为人们喜爱的就是高潮迭起的喜剧。不论那是一部新宪法、人权法案、禁烟局或是会议的解散,我们常常乐于欣赏,但我希望中国人有时能够变得庄重些。幽默正在毁掉中国,它的破坏力超越其他任何一种力量。一个国家不应过多地响起这种银铃般的笑声,因为这种老滑的“笑”将窒息每一朵热情的理想之花。1


他在书中不无忧虑地指出,尽管中国人表面接受儒家的教育,但天性却仍旧偏向于老、庄的道家思想。这样一种奇异的组合使得中国人虽能庄重地为各类世事精心制定出详尽的规则,但却同时能够将这些规则视为生命中最大的笑话。由此,不论是面对罪恶、一次又一次的革命浪潮,还是各类社会制度,中国人都在表现出义正言辞的态度之时,还同时怀揣着某种不屑一顾的玩笑态度,以致于不仅日常的丧礼、婚礼皆成了“形式”,所有以“理想”为旗帜的计划与改革亦都难逃一纸空文的结局。2因此,他特地指出,“中国的丧礼最完美地象征了中国式幽默”:


一场庄重的葬礼于中国人而言是不可思议的。欧洲人误以为葬礼天然的应该是件庄重的事。但(在中国)丧礼和婚礼一样,应该是热闹的、有排场的,但却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它应该是庄重的。(因为)华服已预示着庄重,剩下的便皆成了形式,而形式即为闹剧。时至今日,我仍然无法很好地辨认中国的丧礼与婚礼的区别,除非我在行列中,看见了一口棺材或是一顶花轿。3


在林语堂看来,老、庄思想对于人生的玩笑态度与儒家的庄重姿态所共同形构出的怪异而畸形的虚伪之风正促使一场场“闹剧”在中国轮番上演,腐蚀着这片土地。因此,他才会发出“幽默正在毁掉中国”的慨叹,并期望中国人能够变得“庄重”些,以防止这银铃般的笑声窒息这片土地所有“生”的希望。


曾有论者指出,这样一种观点的出现源自于林语堂与鲁迅论争后思想的逐渐成熟,4但其实早在《论语》第1期的《答青崖论幽默译名》中,林语堂就已经表达过类似的看法了:


中国人最富幽默,虽勇于私斗,匪眦必报,极欠幽默之态度,而怯于公愤。凡对于国家大事,纸上空文,官样文章,社章公法,莫不一笑置之,此乃中国特别之“幽默”性,中国之永远潦倒,即坐此“幽默”之亏。5


林语堂其实从始至终都很清楚,“中国人最富幽默”,并且“幽默正在毁掉中国”。既然如此,他何以还要在中国如此孜孜不倦地大力倡导“幽默”呢?


许多研究者都曾注意到,林语堂在自传中坦言,自己会成为“幽默或讽刺的写作者”,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让思想能够得以发表的同时“不至于身受牢狱之灾”。6应该说,在监管愈趋严格的1930年代,“幽默”的确能够作为一种有效的保护色,让作家的思想得以安全发表,即使是将“幽默”最终判定为“逃避现实”的胡风亦曾肯定了这一点。7但若就此认为林语堂仅仅为了让自己的文章能够发表,便大肆宣扬极有可能毁掉中国的“幽默”,却显得有些牵强。


事实上,在《笨拙记者受封》中,林语堂清楚地列举了他在中国倡导“幽默”的目的,但却几乎为所有研究者忽略了:


如果中国人明白幽默之意义及其在吾人生活上之重要,国中的景象就不会如目前这样了——言论不会这样的空疏,滑稽不会这样的荒唐,诗词不会这样的悲郁,文章不会这样的呻吟,士气不会这样的懦弱,道德不会这样的虚伪,风俗不会这样的浇漓,生活不会这样的干燥。嬉笑是健全的象征,呻吟才是萎弱的症象,我们早已说过。……国家愈危,时局愈艰;国人愈需要一种精神的兴奋剂。8


初读此段,很容易令人有种夸张之感,但如果细究其中的字句却能够发现,林语堂在此处所用的大段排比,并不单单只是为了营造某种效果,其中每一组词的选取其实都包含了他在“幽默”之中所寄予的期待。也就是说,林语堂之所以认为“中国人明白幽默之意义”如此重要,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文章能够安全发表,而是因为在他看来,“幽默”可以改变中国的景象,从而使得“诗词”不再“悲郁”,“文章”不再“呻吟”,“士气”不再“懦弱”,“生活”不再“干燥”,“言论”不再“空疏”,“道德”不再“虚伪”,“风俗”不再“浇漓”,“滑稽”不再“荒唐”。


在这一连串的期待之中,最常被人们提及的是前四者。正如林语堂所言,“幽默”作为一种“嬉笑”,的确能够振奋精神,从而使得“诗词不会这样的悲郁”,“文章不会这样的呻吟”,“士气不会这样的懦弱”,“生活不会这样的干燥”。早在1935年的《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的序言中,郁达夫就已在谈及“幽默”兴盛的原因时对此进行了肯定:


有人说,近来的散文中幽默分子的加多,是因为政治上的高压的结果:中华民族要想在苦中作一点乐,但各处都无法可想,所以只能在幽默上找一条出路,现在的幽默会这样兴盛的原因,此其一;还有其次的原因,是不许你正说,所以只能反说了,人掩住了你的口,不容你叹息一声的时候,末了自然只好泄下气以舒肠,作长歌而当哭。这一种观察,的确是不错;不过这两层也须是幽默兴盛的近因,至于远因,恐怕还在历来中国国民生活的枯燥……中国的国民生活的枯燥,是在世界的无论那一国都没有它的比类的。……所以散文的中间,来一点幽默的加味,当然是中国上下层民众所一致欢迎的事情。9


近些年,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过去由左翼所提出的“逃避现实”论已为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所放弃,而他们在尝试重新搭建起林语堂之“幽默”与社会现实的关联时,亦倾向于以“嬉笑”为出发点,从而对“幽默”之“笑”的社会批判功能,10抑或是其作为开辟言论空间的“亵神”行为11作了更进一步的分析。


这样一种尝试并非全无依据,但林语堂倡导“幽默”是否仅仅只是因为它是一种“嬉笑”呢?若果真如此,何以他竟会认为在中国这个已经充满银铃般的“笑声”的国度大力倡导“幽默”仍然是一件十分必要的事?实际上,不论是在1920年代初提出“幽默”,还是在1930年代重倡“幽默”,林语堂都在“幽默”与中国既已存在的“嬉笑”之间作了区分,并对“幽默”的“笑”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在《幽默杂话》中,林语堂即强调“幽默文学”与“大笑”“喷饭”“捧腹”不同,而“只能够使人家嘴旁儿轻轻地一弯儿地微笑”:


幽默固可使人嫣然而笑,失声呵呵大笑,甚至于“喷饭”“捧腹”而笑,而文学——最堪欣赏的幽默,却只能够使人家嘴旁儿轻轻地一弯儿地微笑。12


而在《我们的态度》中,他亦特地指出“游戏文字”、“谈笑的资料”、“胡椒粉”似的“刺激性的文章”都是对“幽默文字”的误会:


有人认为这是专载游戏文字,启青年轻浮叫嚣之风,专作挖苦冷笑损人而不利己的文字。有人认为这是预备出新《笑林广记》供人家茶余酒后谈笑的资料。有人认为幽默即是滑稽,没有思想主张的寄托,无关宏旨,难登大雅之堂。有人比我们如胡椒粉,专做刺激性的文章。这些误会,都是不能免的,因为幽默文字,在中国实在很少前例,尤其是成篇的幽默文字。13


若我们跳出学界既有的结论,并将林语堂在《笨拙记者受封》中所列举的期待与前文所述的“中国式幽默”相对比即可发现,不常被人们提及的“言论空疏”、“道德虚伪”、“风俗浇漓”都曾被林语堂归之于“中国式幽默”的典型。也就是说,林语堂之所以如此孜孜不倦地推崇“幽默”,或许并不单单只是为了自我保护,抑或是强调“嬉笑”所可能具有的独特功能,而与他意欲改变“中国式幽默”的现实目的直接相关。


二、“幽默”作为一种“识别”的方法

虽然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对“幽默”表达了非常明确的否定态度,但他在文中却区分出了“行为”与“文字”两种“幽默”类型。在他看来,尽管中国人富于“幽默”的天性,却更多地表现在“行为”而非“文字”之中。14而“幽默文字”(亦即“幽默文学”)似乎于他而言,即是改变“中国式幽默”行为的有效方法。但何以“文字”能够使“幽默”在转瞬间由一种毁灭性的力量直接翻转为修正自身的有效方法呢?


由于林语堂并未对这一问题有过直接的讨论,因此我将引入柏格森关于“笑”的论述以作尝试性的回答。15柏格森在讨论“笑”时曾提到,社会之所以需要“笑”,主要源于“笑”能引起人们的“畏惧心理”,“制裁离心的行为”,“使一切可能在社会机体表面刻板僵化的东西恢复灵活”。16但这之中的复杂性即在于,“笑”的“制裁”作用其实并非全然是道德的:


严格说来,滑稽人物是能适应严格的道德的。他所缺的是适应社会的能力。……谁要离群孤立,谁就不免可笑,因为滑稽多半就是以这种孤立为原料的。这也说明为什么滑稽时常与社会的习俗、思想——说得更明白些,也就是与社会的偏见有关的道理。……因此可以承认,一般说来,引人发笑的确实是别人的缺点,然而我们还得补充一句,这些缺点之所以可笑,与其说是由于它们的不道德,不如说是由于它们的不合社会。16


在柏格森看来,“在大社会当中的一切小社会都由于一种模糊的本能,想出一套办法来纠正和软化它的成员从别处带来的僵硬的习惯”。由此,“笑”成为了笼罩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某种“遭到羞辱的前景”。它是一种“社会制裁的手段”,以“使每一个成员经常注意他的周围,仿效他周围的人行事,避免他顽固自守或关在象牙塔里”。17


由此可见,“笑”,亦即“幽默”的“制裁”作用其实是双向的。当“幽默”作为整个社会为纠正个人的离群行为而发出的某种群体性的“笑”,它往往将成为强化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恶”的帮凶;但若个人运用理智跳脱出社会群体的笼罩,并向众人指出这样一种群体性的僵化,“幽默”又将成为点醒众人,打破集体无意识的重要力量。因而,关于“笑”或“幽默”,最为关键的其实并不是它们自身具有怎样的属性与价值,而在于这样一种力量被谁运用以及如何被运用。


反观林语堂在中国倡导“幽默”时的论述即可发现,所谓“幽默之为物,在实质不在皮毛,在见解不在文字”,“必先对社会人生有相当见解,见解而达于‘看穿’时,幽默便自然而来”,18正是这样一种“另具只眼,不肯因循,落入窠臼”的“独特见解”。19他之所以选中“幽默文字”抑或“幽默文学”并大力倡导,即在于这种文字作为个人独特的发见所可能具有的击碎社会集体无意识,亦即中国式幽默的力量。


也就是说,于林语堂而言,能够有效纠正“中国式幽默”行为的方法是通过“文学”或“文字”使人们学会识别“幽默”。实际上,面对中国轮番上演的“闹剧”,林语堂虽已感到颇为焦心,但让他更为担忧的,却正是人们对这样一种“闹剧”的视而不见:


谁能识别出中国丧礼中的幽默,便同样能很好地读懂中国的政治。中国的政府方案以及官方发言都只是由专门的办事员所写就的一种‘形式’,他们往往致力于生产似是而非、夸夸其谈的措辞,这正与冥店始终备着等待出租的丧葬礼服和用具一样,而聪明的中国人却从不把这当回事。20


有意思的是,在《吾国与吾民》中,林语堂向西方读者介绍他所主编的“幽默”杂志《论语》时,亦直接将它指认为了“a magazine devoted to unconscious Chinese humour”(一本致力于无意识的中国幽默的杂志)。21许多研究者都没能注意到,林语堂其实在中国发表的许多文章中都强调了“幽默文学”与这样一种无意识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关联。早在1924年发表的《幽默杂话》中,林语堂已明确指出,“幽默”的第一特性——“真实”——与“写实”无异。22而在《论语》第3期《我们的态度》中,林语堂则对此作了更加详细的说明:


所以我们不想再在文字国说空言,高谈阔论,只睁开眼睛,叙述现实。若说我们一定有何使命,是使青年读者,注重观察现实罢了。人生是这样的舞台,中国社会、政治、教育、时俗,尤其是一场的把戏,不过扮演的人,正正经经,不觉其滑稽而已,只须旁观者对自己肯忠实,就会见出其矛盾,说来肯坦白,自会成其幽默,所以幽默文字必是写实主义的。我们抱这写实主义看这偌大国家扮春香闹学的把戏,难免好笑。我们不是攻击任何对象,只希望大家头脑清醒一点罢了。23


有论者曾提出,林语堂对于“写实主义”的强调只是一种策略,24但结合引文及前文的讨论可以看到,所谓“写实”于林语堂而言,其实本就是“幽默文学”最为核心的特征。正是因为林语堂清楚地看到中国的社会、政治、教育、时俗都因“中国式幽默”的玩笑态度而通通被消解为了一场场形同“把戏”的空壳,但身处其间的人们却“不觉其滑稽”,因此清醒地观察并记录这些“幽默行为”的“幽默文学”才被他视为了必须在中国大力倡导的重要内容。惟其如此,才能逐渐培育出人们识别“幽默行为”的能力,并最终实现纠偏,亦即“言论不会这样的空疏”,“道德不会这样的虚伪”,“风俗不会这样的浇漓”的目的。事实上,若我们翻阅林语堂主编的《论语》便可清楚地看到,不仅萧伯纳之所谓“我从不讲笑话,只讲真话;因为世间上唯有真话最可笑”的观点在不同的文章之中就出现了至少六次之多;25并且林语堂特地开辟的“古香斋”、“半月要闻”等栏目对于荒诞新闻的直接摘录,以及他所撰写的大量揭露社会滑稽现实的时评,亦都是对这样一种写实主义的直接实践。


三、“嬉笑”不是“幽默”的目的

至此,可以说许多研究者仅将“嬉笑”视为林语堂倡导“幽默”的核心原因及目的是与林语堂的初衷存在偏差的。他在《吾国与吾民》中所谓“希望中国人有时能够变得庄重些”的愿望其实直接包含于他所倡导的“幽默文学”之中。早在《论语》第1期的《答青崖论幽默译名》中林语堂已指出,“中国特别之‘幽默’性”在于“虽勇于私斗,匪眦必报,极欠幽默之态度,而怯于公愤。凡对于国家大事,纸上空文,官样文章,社章公法,莫不一笑置之”。而在《论语》第6期《编辑后记——论语的格调》中,他则再次强调这一点,并指出这是一种缺乏“普通之‘幽默感’”的表现:


西人有言曰,要知一国的民性,须看他们所笑的对象。中国人对于公愤颇幽默,对于私仇颇认真,这也可以看出中国的民性:惟普通之“幽默感”似觉缺乏。26


也就是说,林语堂所意欲倡导的“普通之‘幽默感’”,亦即对于“幽默行为”的识别能力,与“中国人对于公愤颇幽默”的态度其实正相反。它所要求的并非中国人的“一笑置之”,而恰恰是对于“公愤”的认真与注目。尽管人们在直面“公愤”中种种形同“把戏”的空壳时,难免失声而笑,但这种“笑”于林语堂而言却并非目的。它所指向的,是柏格森所谓的“制裁”,即个人对于社会集体无意识的破除。


此外,由林语堂对于“幽默”与“滑稽”的区分,其实亦能清楚地看到林语堂之“幽默”的目的并非“嬉笑”。前文中提到,在林语堂看来,中国人的“幽默”更多地表现在“行为”而非“文字”之中。而他之所以认为中国所存的诸多“滑稽文字”与“幽默文字”无关,则在于这种“滑稽”并非对“幽默行为”的指认,而只是人们为了在过于压抑的环境中寻求放松,“试图使自己笑”(trying to be funny)的产物。27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点,先引入林语堂的另一段文字以作参照:


“幽默”非滑稽放诞,故作奇语以炫人。乃在作者说者之观点与人不同而已。“幽默”家视世察物,必先另具只眼,不肯因循,落人窠臼,而后发言立论,自然新颖。以其新颖,人遂觉其滑稽。若立论本无不同,故为荒唐放诞,在字句上推敲,不足以语“幽默”。滑稽之中有至理,此语得之。28


结合引文可以看到,林语堂认为,中国的“滑稽”是人们为了能够在压抑的大环境中“试图使自己笑”,以获得自我宣泄的产物,因而多为“故作奇语以炫人”的“荒唐”之作;而真正的“幽默”却是以“不肯因循”的“观点”为目的,尽管它亦能使人发笑,但却是“以其新颖,人遂觉其滑稽”的某种伴随性的自然反应。也就是说,于林语堂而言,“幽默”与“滑稽”的根本区别其实正在于是否以“笑”为最终目的。在《论幽默》中,林语堂曾谓:“幽默是出于自然,机警是出于人工。幽默是客观的,机警是主观的”,29亦是对这种差异的再一次指认。


当然,绝大多数研究者仅将“幽默”理解为某种“嬉笑”而未能注意到林语堂对于“庄重”的追求,亦与林语堂在中国倡导“幽默”时对于“嬉笑”的屡屡强调,甚至偏袒有关。尽管在《笨拙记者受封》中,林语堂提及了“滑稽不会这样的荒唐”的目的,但对于这样一种“笑”,林语堂其实并不完全持否定的态度。例如,在《会心的微笑》中,林语堂虽极大地肯定了侍桁对于“幽默”的界说,但却同时对侍桁意欲以“幽默”否定中国笑话之低级趣味的观点30进行了纠正:“我们觉得幽默之种类繁多,微笑为上乘,傻笑也不错,含有思想的幽默如萧伯纳,固然有益学者,无所为的幽默如马克·吐温,也是幽默的正宗。……笑是无可勉强的,也不管它是尖利,是洪亮,有无裨益于世道人心,听它便罢。”31


而在其他文章中,诸如:


西洋讲学理的书常可以带一两句不相干的笑话。32


办幽默刊物是怎么一回事?不过办一幽默刊物而已,何必大惊小怪?……其实我林语堂并无野心,因只生性所近,素恶“东方”杂志长篇阔论,又好杂沓乱谈,此种文章即无处发表,只好自办一个。幸而有人出版,有人购读,就一直胡闹下去。充其量,也不过在国中已有各种严肃大杂志之外,加一种不甚严肃之小刊物,调剂调剂空气而已。33


倘是我能减少一点国中的方巾气,而叫国人取一种比较自然活泼的人生观,也就在介绍西洋文化工作中,尽一点点国民义务。34


这些表述亦都非常明显地指向了对于“嬉笑”的某种强调和偏袒。但既然林语堂在中国倡导“幽默”的本意是为了“庄重”,何以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强调“幽默”只是一种“不相干的笑话”、“不甚严肃之小刊物”、“调剂空气”的“嬉笑”、抑或是“自然活泼的人生观”呢?要回答这一问题,则需要对林语堂倡导“幽默”时所预想的障碍有所了解。


于林语堂而言,“幽默文学”在中国的最大障碍是中国知识界的道学面孔自古以来对于“幽默”的拒绝。他非常直接地指出,“因为正统文学不容幽默,所以中国人对于幽默之本质及其作用没有了解”。35因而,中国的“文字”中只有盛行于上海三马路及北京东安市场的“中国五千年秘史,妇女百面观,九尾狐”和偷偷摸摸的“三河县老妈的笑话”,而绝无承认“幽默”亦能拥有文学价值的可能。36由此,不仅在中国大量存在的幽默事实都被摈弃在了“文学”之外,难以真正为人们所重视,那些中国正统文学中拥有“幽默”之“实”的优秀作品亦从未能获得“幽默”之“名”,37以致于“幽默文字”始终难以在中国真正获得发展,而亘古不变的“闹剧”却仍旧不停地在这片土地上轮番上演。


因此,尽管林语堂倡导“幽默文学”的初衷是改变“中国式幽默”的玩笑态度,从而使得中国的“言论”不再“空疏”,“道德”不再“虚伪”,“风俗”不再“浇漓”,“滑稽”不再“荒唐”,但于他而言,“威仪棣棣道学先生的板面孔”对于“幽默”的否定才是“问题中心”。38他希望可以通过改变知识阶层拒绝承认“幽默”的“虚伪”态度来达到改造中国民众的目的,因此他首先在中国知识界提出了“易板面孔的人生观以幽默的人生观”,以使“幽默”现象在观念的转换之中变得可见,并被允许进入可“供人类之自鉴”的“文学”之中,39从而实现最终的纠偏目的。因而,林语堂虽深知种种不合时宜的笑声正在毁了中国,40并希望中国人可以“庄重”些,但他在中国大力倡导的“幽默”却始终是与“迂腐”、“干枯”、“顽固”等相对的“自然活泼的人生观”。由此可以明白,何以他能够坦然地在面向西方读者而写就的《吾国与吾民》中非常清楚地表达自己对于“中国式幽默”的玩笑态度的忧虑,但却在中国发表的诸多文章中,屡屡强调自己对于“嬉笑”的青睐了。


四、林语堂“幽默”的困境

当然,近些年已有部分研究者开始注意到林语堂之“幽默”对于国民精神的改造意图,但他们大多仅止步于通常所谓的“启蒙”而未能对此作更进一步的深究。41通过前几节的讨论可以清楚地看到,与以往较为常见的“改造中国国民性”的启蒙思路不同,林语堂的“幽默”所践行的是另一条更为独异的道路。尽管“民众”亦是林语堂意欲改造的对象,但他的“幽默”首先针对的却是启蒙者自身。实际上,在《临别赠言》中,林语堂就直言:“若谓提倡幽默有什么意义,倒不是叫文人个个学写几篇幽默文,而是叫文人在普通行文中化板重为轻松,变铺张为亲切,使中国散文从此较近情,较诚实而已”。42而在他发表的诸多幽默作品中我们亦可看到,他所揭露和批判的其实皆为官员与文人,而底层民众则极少牵涉其中,甚至对于他们,他常常怀揣着某种理想化的想象。例如,在《白克夫人之伟大》中,林语堂即赞同于“白克夫人之言曰:中国民族之伟大,正在高等华人所引为耻之勤苦耐劳之农夫也”。此外,他还在文中特别指出,“中国之羞,绅土也,政客也,高等华人也”。43而在《说耻恶衣恶食》中,林语堂亦以中国百姓之“淳朴”、“伟大”与“读书洋奴”相对,以讽后者之西崽奴相。44


这样一种理想化的想象其实并不意味林语堂未能看见中国民众的弱点。他在《吾国与吾民》中所列举的“消极避世”“老滑”“守旧”等等特性皆是令他感到忧虑的国民恶习,但正如他将中国民众对于“幽默”的无知归之于知识阶级对“幽默”的拒绝,这些在中国民间广泛存在的恶习在林语堂看来,亦是由知识阶层通过文学、戏剧、谚语等方式逐渐向下渗透的结果。45而他虽多次嘲讽丁文江之所谓“中国所以弄到这个地步完全是知识阶级之责任”,46但却在《泛论赤化与丧家之狗——纪念孙中山逝世周年》文末对这一论断加以肯定,亦未尝不是对丁文江之说法的部分认同。47


或许正是基于这些看法,林语堂倡导“幽默”时似乎过于看重知识阶级的改造而忽视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中国民众是否真的会像他所设想的这般“淳朴”和“伟大”,而能够在知识阶级指出了现实的荒谬之后即刻受到启发,并逐渐在行为上有所改变?


尽管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许多作家都对写实主义文学所具有的“启蒙”价值抱有极高的期待,林语堂亦深信“幽默”作为一种写实主义文学能够实现“启蒙”之目的。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这样一种“启蒙”方法的内部其实还包含了消解自身的另一种力量。


在《坟》的后记中,鲁迅曾自问“是在筑台呢还是在掘坑”,48他虽同样希望自己的作品“作为传播社会批判意识的载体,能够避免参与通过文字施暴的社会压迫”,但他却清醒地意识到作家“在形式上描写压迫者与被压迫者间关系的现实主义叙述,有可能会被压迫逻辑俘获,最终只成为压迫的复制”。49正是因为在鲁迅看来,现实主义文学对于读者的影响包含了建设与破坏(解构)的双重作用,因而对于“幽默”,他亦以“小丑”与“火灾”的比喻提出相似的质疑:


戏场里失了火。丑角站在戏台前,来通知了看客。大家以为这是丑角的笑话,喝采了。丑角又通知说是火灾。但大家越加哄笑,喝采了。我想,人世是要完结在当作笑话的开心的人们的大家欢迎之中的罢。50


也就是说,尽管林语堂希望“幽默文学”可以作为一种打破集体无意识的力量,指出“火灾”,以拯救众人;但他却并未意识到,“幽默文学”能否作为一种警示,以实现纠偏的目的其实并不取决于作者,而取决于读者接受时所采取的态度。在本就乐于观赏“闹剧”的中国大力倡导“幽默”,而又未能在“幽默”与纯粹的“嬉笑”之间作一个更为清晰的划分,因而在1930年代的上海,“幽默”虽初具雏形,却始终难逃那“银铃般的笑声”,而沦落为流行文化中另一种娱乐人心的把戏。也许亦是因为不愿看见“启蒙”在这持续蔓延的“火灾”之中日渐消泯,鲁迅才会反复强调“幽默”之限度,并始终对此怀抱悲观的态度吧。


注释

11现有译本在语调和语义方面与林语堂原文皆有较多出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版《林语堂名著全集》的《吾国与吾民》中,不仅许多语词与原文存在较大偏差,且语调始终过于轻巧,很难让人读出原文的忧虑之意;学林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人》则将此段转折句中的“We always enjoy it”译为与原文相悖的“我总觉得这些喜剧津津有味”。因此本文译文皆为笔者重译,并提供原文以作参照。原文:“We really look upon life as a stage and the kind of theatrical show we like best is always high comedy, whether that comedy be a new constitution, or a bill of rights, or an anti-opium bureau, or a disbandment conference.We always enjoy it, but I wish our people would sometimes be serious. Humour, above everything else,is ruining China. One can have too much of that silvery laughter, for it is again the laughter of the old rogue, at the touch of whose breath every flower of enthusiasm and idealism must wither and die.”引自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 p56.


22 原文:“The Chinese are by nature greater Taoists than they are by culture Confucianists.……We are great enough to make elaborate rules of ceremony, but we are also great enough to treat them as part of the great joke of life……We are great enough to denounce vice,but we are also great enough not to be surprised or disturbed by it. We are great enough to start successive waves of revolutions, but we are also great enough to compromise and go back to the previous patterns of government. We are great enough to elaborate a perfect system……but we are also great enough to break all systems, to ignore them, circumvent them, play with them, and become superior to them.”引自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 p45.


33 原文:“……A Chinese funeral procession, however is a perfect symbol of Chinese humour,……A solemn funeral is inconceivable to the Chinese mind. What the Europeans err is that, with their preconceived notions they think a priori that a funeral should be a solemn affair. A funeral like a wedding, should be noisy and should be expensive, but there is no reason why it should be solemn. Solemnity is already provided for in the grandiloquent gowns, and the rest is form, and form is farce. To this day, I cannot distinguish between a funeral and a wedding procession until I see a coffin or a wedding-chair.”引自Lin Yutang, 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 p55.


44 在袁济喜看来,“他的这些对中国人性格剖析的观点,实际上非常接近鲁迅。在他与鲁迅关于小品文之争的最后阶段,不是鲁迅附和了他,而是林语堂靠近了鲁迅。”袁济喜:《论林语堂对幽默的解读》,《中国文化研究》2004年第1期。


55 林语堂:《答青崖论幽默译名》,《论语》1932年9月16日第1期。


66 林语堂:《林语堂名著全集》第10卷,工爻等译,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0页。


77 胡风:《林语堂论》,《文学》1935年1月第4卷第1期。


88 林语堂:《笨拙记者受封》,《论语》1933年1月16日第9期。


99 蔡元培等:《中国新文学大系导论集》,上海:良友复兴图书印刷公司,1940年,第212—213页。


1010 施萍:《论林语堂幽默思想的批判功能》,《文艺理论研究》2004年第6期。


1111 吕若涵:《现代散文的阐释空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18页。


1212 林玉堂:《幽默杂话》,《晨报副刊》1924年6月9日。


1313 林语堂:《我们的态度》,《论语》1932年10月16日第3期。


1414 原文:“Chinese humour, however, is more in deeds than in words.”引自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1935, p53.


1515 尽管林语堂曾谓柏格森所论“不得要领”,事实上林之幽默观与柏格森诸多相似,拟另论证。16[法]柏格森:《笑》,徐继曾译,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5—14页。


1617 同上,第93页。


1718 同上,第91页。


1819 林语堂:《我的话——再与陶亢德书》,《论语》1934年4月1日第38期。


1920 林语堂:《答青崖论幽默译名》,《论语》1932年9月16日第1期。


2021 原文:“One who appreciates the humour of a Chinese funeral should be able to read and interpret Chinese political programmes properly also. Political programmes and official statements are issued as matters of form, being drafted by clerks who specialize in a kind of specious, bombastic phraseology, just as there are special shops keeping funeral procession gowns and paraphernalia for hire, and no intelligent Chinese ever takes them seriously.”引自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 p55.


2122 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p132.


2223 林玉堂:《幽默杂话》,《晨报副刊》1924年6月9日。


2324 林语堂:《我们的态度》,《论语》1932年10月16日第3期。


2425 吕若涵:《现代散文的阐释空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18页。


2526 《论语》第1期刊全增嘏《中国是没有救药的了》,即直接将萧伯纳这句话放在文章篇首。其后,第6期嘏作《〈论语〉万年》,第12期鲁迅作《谁的矛盾》,以及林语堂在该期发表的《水乎水乎洋洋盈耳》《欢迎萧伯纳文考证》《有不为斋随笔——再谈萧伯纳》中,都对这一观点进行讨论,并表达认同。


2627 林语堂:《编辑后记——论语的格调》,《论语》1932年12月1日第6期。


2728 原文“:……The Chinese have their words for the various types of humour, but the commonest type, called huach’i,in which sometimes the Confucian scholars indulge under pseudonyms, really means to me only‘trying to be funny’. Such writings are only literary relaxations of a too rigoristic classical tradition.”引自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 p27.


2829 林语堂:《答青崖论幽默译名》,《论语》1932年9月16日第1期。


2930 林语堂:《我的话——论幽默(上篇、中篇)》,《论语》1934年1月16日第33期。


3031 侍桁:《谈“幽默”》,《申报·自由谈》1932年12月9日。


3132 林语堂:《会心的微笑》,《论语》1932年12月16日第7期。


3233 林玉堂:《来件: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晨报副刊》1924年5月23日。


3334 林语堂:《方巾气研究》,《申报·自由谈》1934年4月28日。


3435 林语堂:《方巾气研究(三)》,《申报·自由谈》1934年5月3日。


3536 林语堂:《我的话——论幽默(上篇、中篇)》,《论语》1934年1月16日第33期。


3637 林玉堂:《来件: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晨报副刊》1924年5月23日。


3738 原文:“At least there was no open acknowledge-ment of the role and value of humour in literature. Humour,indeed, abounds in Chinese novels, but novels were never accepted as ‘literature’by the classicists.”引自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 p53.


3839 林玉堂:《幽默杂话》,《晨报副刊》1924年6月9日。


3940 同上。


4041 原文“:I feel we are carrying the joke too far, and laugh a little out of season”。引自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 p53.


4142 施萍:《论林语堂幽默思想的批判功能》,《文艺理论研究》2004年第6期;袁济喜:《论林语堂对幽默的解读》,《中国文化研究》2004年第1期;王炳中:《周作人与林语堂散文“言志论”比较》,《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30卷第3期等。


4243 林语堂:《临别赠言》,《宇宙风》1936年9月16日第25期。


4344 林语堂:《白克夫人之伟大》,《论语》1933年9月1日第24期。


4445 林语堂:《说耻恶衣恶食》,《宇宙风》1935年12月16 日第7期。


4546 原文:“Totally devoid of any extra-mundane interests, and without getting involved in any religious claptrap, this ideal of building of character has, through the influence of their literature, the theatre, and proverbs, permeated to the lowliest peasant, and provided him with a philosophy of life.”引自Lin Yuta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New York:Reynal&Hitchcock, Inc.(A John Day Book), 1935, p53.


4647 林语堂:《随感录》,《语丝》1925年10月12日第


4748 期;《论骂人之难》,《语丝》1925年12月19日第59期。


4848 林语堂:《泛论赤化与丧家之狗——纪念孙中山逝世周年》,《国民新报副刊》1926年3月10日。


4949 鲁迅:《坟》,鲁迅全集出版社,1941年,第258页。


5050 安敏成:《现实主义的限制:革命时代的中国小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95—96页。


5151 桃椎(鲁迅):《帮闲法发隐》,《申报·自由谈》193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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